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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28 10: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坚持问题导向,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仍需警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时有发生。

以作风建设为例,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从近年来监督执纪情况看,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针对这一现象,《条例》在廉洁纪律方面,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写对“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处分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切实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

二、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颁布后,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强化了纪法衔接,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例如,为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形成纪法合力,《条例》在总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同时,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还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

“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该负责人说,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