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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范仲瑾带队到许昌高中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5-06 08: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4月29日上午,许昌市教育局联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对许昌高中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座谈。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范仲瑾,市教育局副局长、许昌高中行政负责人代廷安,市教育局副局长裴中良、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桑彩红、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陈松涛和许昌高中副校长唐彦周等参加活动。










  范仲瑾带领督导组一行首先走访查看了许昌高中教学楼、视频监控室、实验室、女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安全隐患重点区域,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交谈,了解该校在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学校工作人员的培训情况等。在看到学生宿舍楼前公布的寝室管理员照片、寝室教师辅导员住宿值班制度、宿舍门上张贴的学生信息明细表、宿舍内安装的隐蔽警情报警系统时,督导组一行对许昌高中宿舍安全管理模式表示充分肯定和赞许。在参观诚信书店后,范仲瑾表示,诚信书店的设立有利于学生养成自觉规范的行为习惯,与我们致力于“阳光校园 德法共建”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优秀的校园文化,以文化育人,以文化影响人。



  随后,在举行的座谈会上,唐彦周全面汇报了该校在安全管理上采取的措施,并重点就加强性侵预防及应急处理机制做了详细介绍。



  在实地查看并听取汇报后,范仲瑾对许昌高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并再次强调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发出的背景及抓好落实的重要性,指出学校应该是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对学校而言,教书育人是根本、升学质量是目标、安全管理是基础。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是其他一切工作的基础,要时刻紧绷这根弦,工作中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强化工作规范。二是要严格制度落实。三是要形成文化氛围。


  最后,范仲瑾指出许昌高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做法可作全市典范,下一步要在全市学校进行推广学习,引领我市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再提升,努力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安全、阳光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