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学习】许昌市第三高级中学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件精神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1-25 09: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图片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保障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1月21日上午,许昌市第三高级中学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教育部刚刚颁布的、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集体专题学习。

 

首先,该校副校长武帅超领学了《规则》全文。

 

随后,该校党总支书记何军卿就切实提高学校教师教育管理能力、依法治校水平、适度有效使用惩戒权提出要求


一要恰当使用、合理合法。教育惩戒不是惩罚,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应当选择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适当措施,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

 

二要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引导家长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配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三要巧妙借力,规范实施教育惩戒跟惩罚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教育惩戒的实施充满了育人的“温情”。教师、学生、家长三方要首先“爱与责任”上达成共识,要在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不侵害学生权利的前提下,让教育惩戒的尺子传递育人的温度。

 

四要加强宣传学习,营造氛围近期要集中做好《规则》学习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宣传讲解校规校纪,确保在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将《规则》精神和要求宣传到位,让学校和教师会用、善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自省提升能力,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此次集体学习,全体教师深刻认识到只有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加强教育专业能力建设,加强与家长之间的积极沟通协作,才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才能达到润物皆无声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