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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7-21 09: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7月16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俊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赵胜业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教育收费工作的副局长、股室负责人,局属学校、市属高校、市直民办学校相关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张俊阳指出,治理教育乱收费是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重大措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教育系统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务必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对待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张俊阳强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本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教育乱收费的突出问题。一要认真学习关于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理解正确,执行到位。二要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一次深入彻底的拉网式排查三要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制作并向学生发放收费明白卡。要通过各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会议对各县市、区、各学校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参照市教育局成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二要建立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收费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治理工作领导不力的地方和学校要按照《许昌市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四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招生收费的政策、规定和具体收费标准,澄清社会上一些人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做到收费政策家喻户晓


大会印发了《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的通知》《许昌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