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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6-02 11: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课外读物管理、体质健康管理(统称“五项管理”)的工作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以日常管理的“小切口”推进育人方式和教育评价方式的“大改革”,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抓住关键,统筹实施。坚持系统化思维,突出时间管理这一关键的共同制约因素,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最大限度地发挥“五项管理”的育人价值。

2.齐抓共管,协同治理。坚持部门协作、多方联动,推动学校发力、家庭聚力、社会合力,构建同参与、全覆盖、齐步走的工作格局。

3.制度建设,注重长效。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循序渐进,常态化推进,把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三、重点任务

(一)作业管理

1.严控作业数量。各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统筹,严格控制日常和节假日作业总量。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时间或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培养学生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时间管理能力。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2.提高作业质量。正确把握作业的育人功能,创新作业类型优化作业设计,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各学校要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工作体系,指导教师从全面育人的视角精心研制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作业。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控制作业强度和难度,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坚决杜绝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特别是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不得以微信群、钉钉群、QQ群打卡等形式布置作业。

3.规范作业批改。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通过认真批改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用面批面改、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做好反馈、答疑等工作,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共同引导孩子自主完成、自我管理作业。

(二)睡眠管理

1.保障睡眠时间。统筹做好“三个时间”(必要睡眠时间、学校作息时间、晚上就寝时间)的保障,严格落实“三个中断”(作业、校外培训、游戏)的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优化学生在校作息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合理安排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各县(市、区)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等,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2.提高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家长要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规范作息、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学校要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严格就寝纪律、落实作息时间,积极改善住宿条件,为住宿学生创造良好休息环境。

3.加强引导监测。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的对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引导家长重视睡眠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加强监测考核,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三)手机管理

1.严格手机管理。各学校要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细化手机管理措施,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有限带入”的条件、程序以及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便捷家长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学生如果佩戴有电话手表和携带平板电脑的,要合理设置使用和管理权限,确保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2.加强教育引导。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3.做好家校沟通。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家长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课外读物管理

1.培养阅读兴趣。坚持“五育”并举,围绕核心素养,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养成阅读习惯,在不断阅读中开阔学生眼界、完善知识结构、训练思维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2.择优推荐读物。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规范读物管理。要加强中小学校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各中小学校要将教辅和读物推荐目录转发至家长,引导家长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五)体质健康管理

1.开展体育运动。各学校要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严格落实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保证“阳光一小时”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2.综合预防近视。学校和家庭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落实“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

3.加强健康教育。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做好体质健康监测,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健全符合本区域实际的五项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的管理检查。各学校要坚持“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确保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引导。“五项管理”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要载体和具体行动,也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路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各校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各学校要向家长和学生充分宣传相关工作。利用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格督导考核。许昌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督导要求将“五项管理”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进行推进,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通过专项督导、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学校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设立并向社会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