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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直教育系统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2-07 11: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直教育系统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的通知

许教直字20191

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19年度市直教育系统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每月10日为固定主题党日,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如遇特殊情况或节假日,各单位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将主题党日适当前移或顺延,确保主题党日必须在当月15日前开展。

二、参加范围

主题党日活动的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党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和实际需要,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并积极吸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党员应自觉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应向党支部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缺席的党员,党支部应逐人联系、掌握原因,进行批评教育。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经常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定期深入联系点参加指导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主题党日活动要突出政治功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为主线,与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务政务公开、党员积分管理等有机结合,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活动内容,不断强化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引导党员养成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与自觉。各单位党组织要将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交纳党费、统计公示党员积分、“七一”前夕重温入党誓词等作为固定内容,严格落实“挂党旗、戴党徽、颂誓词”有关规定,督促党员履职尽责。

按照上级要求,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制定了2019年度市直教育系统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附后),对全年活动主题作出了预安排。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以学习教育类、组织生活类、党务工作类、实践活动类为主要内容,合理自选活动主题,探索创新活动形式,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突出主题党日活动“党味”,提高主题党日活动效果。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从严管理,抓好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结合实际制定主题党日年度计划,精心谋划实施。各单位党组织要建立主题党日活动提醒制度,每月初以书面形式,对当月活动主题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提醒各支部定期开展活动。

二要明确组织形式。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也可不同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活动开展前,应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开展活动时,党员要按时签到并佩戴党员徽章,认真落实活动内容,活动结束后,应做好活动小结,整理活动资料,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单位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及时上传许昌教育网、许昌市教育局订阅号、“局直工委”微信群。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指导基层支部做好主题党日全程纪实,建立台账和记录本,保存图片和影像资料,确保可检查、可监督、可问责。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2019年度市直教育系统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

 

                               中共许昌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