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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0-31 16: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听取和审议我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

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情况报告

 

10月30日下午,许昌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杨钧安局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华、周为民、艾祥涛、韩国全、王宏伟,秘书长刘建青出席会议,副市长赵淑红和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目前,列入全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的315个项目已竣工211个,在建82个,22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总体开工率93.02%,竣工率66.98%,累计投资44.6亿元,建成总学位108650个。2018年计划建设的1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已投用69所,新增寄宿学位24212个、床位21310个、餐位19288个其余31所学校将于年底前交付使用。

会议认为,两年来,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各方通力协作,克难攻坚,全力推进,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进展顺利,中心城区大班额状况有所缓解,全市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资源不均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基础教育提升成效显著。

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个别在建项目进度缓慢;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不达标;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滞后于城镇化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在分组审议《报告》之后,通过了《关于我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要求,要努力破解瓶颈,加快项目进度。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大协调调度和解决问题的力度,推动项目顺利建设;全市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相互配合,建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优化建设环境,形成推进合力;各县(市、区)和有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于进展缓慢和目前还未开工的项目,针对影响项目推进的主要问题,积极投身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找准症结,强化措施,精准发力,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倒逼问责,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

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攻坚指挥部的协调督办作用,进一步创新督导检查方式方法,对于没有按期开工、开工后进展缓慢以及停工滞工的项目要加强重点督查,紧盯责任主体,强化跟踪问效,层层传递压力,督促项目进度;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对进度不快、工作不力、安全不佳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理,通过限时办结、销号管理、倒查问责等举措,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督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要全面提升标准,加大寄宿制学校改造。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的规模扩建和提升改造,在保障基本教学条件的同时,严格对照配备标准,进一步完善校舍、教育装备、运动场地和其他生活设施的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逐步达到国家和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标准,确保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要适时调整规划,确保学校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同步。按照“优先发展教育”的原则,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坚持超前规划、超前建设,对于现有中小学和幼儿园已满足不了周边人口变化需求、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要尽快调整,抓紧进行新增或改扩建;新规划建设的区域,要根据周边住宅小区规模和人口密度,科学预测学位需求,统筹配建中小学和幼儿园,确保基础教育建设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