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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许昌市教育局“阳光校园 德法共建”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课堂”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8-30 10: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检会2018 

 

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许昌市教育局“阳光校园 德法共建”秋季开学第一课——

“法治课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持续开展我市“阳光校园、德法共建”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我市“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阳光校园、德法共建”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课堂”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许昌市教育局

         2018828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许昌市教育局“阳光校园 德法共建”秋季开学第一课

——“法治课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建立健全“阳光校园 德法共建”活动长效机制,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阳光、安全、和谐校园环境,近期,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组织开展收看2018年“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课堂”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广大中小学生收看“优秀法治剧目”活动,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学生、教师

三、时间安排

1.法治课堂视频上传: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于8月30日前负责制作完成“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课堂”教学视频(分中学版、小学版);许昌市教育局负责在教育局网站上传教学视频,并通知各县(市、区)各学校于8月30日-31日及时下载相关视频,做好集中播放前的试播等准备工作。

2.法治课堂集中播出:全市中小学于下周一到周三(9月3日到5日)通过班班通集中播放。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播出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教体局根据本地情况会商后确定后分别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许昌市教育局安全科。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统筹,精心组织,以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检察院要积极参与其中,加强对收看节目的指导把关,确保收看活动顺利进行。

2. 认真组织,按时上传。各单位要对上传的节目严格把关,合理调整课程安排和时间,确保收看活动与学习课程不冲突,确保工作落实和效果。 

3.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要加强与本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要组织本单位干警会同教育部门在节目收看当日深入各学校了解收看情况,并注意及时收集回传活动视频、照片,做好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及时收集开学第一课开展情况的图片文字并整理上报;要求各学校组织学生写出观后感,并评选出优秀文章上报,视情况向媒体推荐发表并汇编成册。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各中小学收看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桑彩红、干警刘爽,联系电话2610129

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关雁军,联系电话:269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