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禹州市教体系统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8-31 08: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禹州市教体系统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体201882

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局各股室

按照《许昌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教安20188号)要求,市教体局制定了《禹州市教体系统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13日

 

 

禹州市教体系统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许昌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全市教体系统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市、乡镇(办)、校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市教体局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组长由市教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安全股、人事、基础教育、职成教股师训股各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股,负责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方案制定、对口管理等。公开电话:0374-8880069。各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按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落实教育综治办、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的责任,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共同治理。各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做到齐抓共管。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市教体局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各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市教体局按照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各乡镇(办)和市直各学校安全专干、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各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要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督导部门要监督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预防排查。

以上六项内容,各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的工作要在8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高认识,随时掌握本辖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做好舆情监测,各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每月要向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yzjyaq@163.com)报告本辖区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情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学生欺凌舆情监测通报制度,实时掌握欺凌事件发生情况。

(二)督导问责。局安全股将联合有关室将于9月份对全学生欺凌防治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查各地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挂牌督导、开展综合治理等情况,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各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要对区域和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并相应建立学生欺凌事件督办制度。

(三)评估总结。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9月10日前向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办公室上报辖区内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汇报

(四)社会监督。乡镇(办)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要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接受公众监督,并报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朱琳琳    电话:03748880069

 

附:禹州市教体系统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禹州市教体系统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组成员名单

 

  长:陈凯民    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组长:刘      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银安    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冀松涛    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书宇    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许朝军  教体党政办办公室主任

马建堂  教体人事股股长

贾应欣  教体基础教育股股长

刘国亮  教体教科所所长

    教体计划统计股股长

周慧芳  教体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万文晓  教体审计室主任

王峰涛  教体信访办主任

宋松占  教体行政审批股股长

陈国欣  教体职成教股股长

毋转丽  教体成人教研室主任

周会君  教体师训股股长

王华振  教体体卫艺股股长

邵建军  教体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股股长

张国建  教体督导室主任

夏国政  教体校建办主任

郭中杰  教体攻坚办主任

    教体安全股股长

任丽敏  教体老干部股股长

潘少军  教体电教馆馆长

代子杰  教体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主任

张帅克  教体纪检、监察室主任

邢永涛  教体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张亮亮  教体创建办主任

李中上  教体基础教研室主任

楚立峰  教体教育工会主席

杨超杰  教体勤俭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