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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东城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8-31 10: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东城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许东教〔2018〕82号

 

各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实施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给予正确、合理处理。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东城区教育局成立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组长由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春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治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制定、工作协调、工作督查等。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联系人:孙华奇 电话:0374—2952356 邮箱:dcqjyjaqg@163.com)。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的“三位一体”工作合力,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教育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内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加强预防措施

1.广泛宣传。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实施方案,增强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了解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针对学生欺凌现象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

1)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2)要加强法治教育。各学校进一步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3)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4)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各学校在强化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反欺凌签名仪式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要加强家庭教育。各学校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家长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加快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改进和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1)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职工、少先队共青团辅导员、家长代表、社区民警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2)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3)要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4)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5)要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6)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学生欺凌隐患苗头排查,并及时预防处置。值班教师配合安保人员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等重要时段监控,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

5.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6.定期开展排查。要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学校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家长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

7.加强关爱保护。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的教育措施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由公安机关进行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处置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工作配合。

3.注重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时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相关部门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信息,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学校防治欺凌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业务分管范围的防治欺凌防范工作;各学校要加强防治欺凌防范工作检查、隐患整改、信息报送等工作;教育局不断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进督办,落实整改。

(三)查漏补缺,及时总结。各学校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正面引导,加强宣传。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平台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附件:东城区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东城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东城区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一杰  13639666636

副组长:朱克敬  15038901766

贾会芳  13598988289

李江平  13849850053

 员:郭春林   张伟锋  张依阁  

徐晓辉       杨俊杰

程新杰   李付营  孙志娟

朱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