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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队伍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6-12 17: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教20182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3月11日和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先后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

根据《中共许昌市纪委 许昌市监察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许纪发〔2018〕1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宪法和监察法全面有效实施。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队伍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31日

 

中共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2018531日印发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队伍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营造学习宪法、监察法的浓厚氛围,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主性。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总体目标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监察法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教育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师生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依法贯通、法法衔接,不断提升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提供思想引领,营造氛围。

二、突出学习重点

(一)宪法学习宣传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重点学习宣传宪法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宪法依据和根本保障,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实际行动。

(二)监察法学习宣传注重三个聚集:聚焦监察工作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聚焦对监察工作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全面展示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

(三)监察体制改革宣传把握三个紧扣:紧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紧扣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建设、全面运用调查措施,紧扣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成熟经验,跟进宣传,推动我市教育系统全面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三、活化学习形式

为保障学习效果,在学习中要注重改进方式方法,通过丰富活动载体,活化学习形式,增强互动性、体现针对性、提升实效性。

(一)纳入主题教育。把学习宪法和监察法纳入各单位党员学习的必修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举办征文活动。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师生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征文活动,将优秀征文在“许昌教育网”网站,许昌教育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促成知法学法良好氛围。

(三)开展“微课件”评选。开展“我看宪法”“我看监察法”微课件评选活动,发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制作宣读宪法、监察法“微课件”,组织优秀课件宣讲、展播,开展启发式、渐入式、互动式教育。

(四)发挥自媒体作用。许昌教育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单位网站、单位微信群等自媒体开设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专栏,上传原文和权威媒体文章,报道本单位学习动态等,不断掀起学习热潮。

(五)进行知识测试。按照市纪委安排,积极参加 “清风莲城”微信公众号网上测试,各单位也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宪法知识测试,以测促学、以学促用。

四、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持续营造氛围,推动普及深入。

(二)加强领导。要将学习宣传宪法、监察法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谋划贯彻措施,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不断强化舆论引导,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扛稳抓牢工作责任,确保活动“零失误”“零瑕疵”。

(三)深化结合。与着力解决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紧密结合,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切实发挥监察法作为“老百姓利益保护法”的重要作用,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附件:宪法监察法宣传标语

宪法监察法宣传标语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教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4.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

5.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系

6.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

7.监察委员会是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9.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10.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

11.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2.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13.监察对象的范围是包括教师在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14.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15.学习贯彻监察法,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