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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许昌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2-04 15: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许昌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昌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教育局自1118日起对市直有关学校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就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教育局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名执法人员,分成2个小组,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与师生座谈等方式,共12市直学校进行了抽查(中等职业学校2所、初中4所、小学1所、民办学校5所

二、检查结果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工作。

1.招生工作规范市直各学校都能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均能均衡分班,没有设置重点班、快慢班,没有举办实验班无违规招生问题发生。近年来,市区实行集团化办学以来,市区超大班额得到化解,一中集团、二中集团、实验中学集团班额由70多人控制到55人以下。

2.严格学籍管理市直各学校都能按照《许昌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学籍,完善学生入学、转学、休学等制度,并能按照统一的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无违规办理学籍的现象。2019年新生建立电子学籍。

3.学校常规管理正规有序。各学校能够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作息时间符合上级规定,把学生自主活动时间还给学生;同时,结合市直学校进行了延时服务政策,合理安排学生校园生活,做好学生延时服务工作。加强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坚持学生请销假制度,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学校及班主任老师发现学生旷课或去向不明,能及时与家长联系。坚持纪律检查评比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纪律检查结果与班级量化考核挂钩。

4.严格做好防流控辍工作各学校重视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和心理有缺陷学生的学习,都建立了健全保障措施,控制学生流动和辍学,确保义务阶段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1.招生人数(2019秋季

许昌工商管理学校:1254人;许昌科技学校:1921人;许昌幼儿师范学校:949人。

2.招生计划人数(2019秋季

许昌工商管理学校:2000人;许昌科技学校:2000人;许昌幼儿师范学校:2000人。

3.完成招生比例(2019秋季

许昌工商管理学校:62.7%;许昌科技学校:96.1%;许昌幼儿师范学校:47.5%

许昌科技学校基本完成了招生计划,许昌工商管理学校许昌幼儿师范学校未完成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许昌幼儿师范完成率较低。在招生过程中,3所学校均能够按照设置专业要求组织招生工作,无违规问题发生。

4.办学条件

3所学校按照市政府要求,2018年秋季搬入许昌职教园区,办学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硬件达标,经边一年努力,进一步弥补了短板,校园文化得到了改善,专业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许昌职业教育的发展。

民办学校办学事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抽查市直民办学校5所,分别是:育才中学、阳光私立学校、许昌外国语学校、东城高中、市第七中学,督查组对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学校安全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1.办学条件

从抽查情况来看,各民办学校都有独立校园,教学区、生活区和活动区互不干扰,布局得当。生均面积都能够基本达到要求,有满足办学需要的专(兼)职教师、勤杂人员队伍;专任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2.办学行为

各民办学校均有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各种证件。各学校名称、印章、校牌、地址和批文完全一致,并依法按程序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各学校教职员工都签订聘任或劳动合同,并依法按时保证受聘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3.学校安全

各学校都能够配备校园监控系统,重点部位监控系统全覆盖,餐厅管理规范,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齐全。

4.下步建议

一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依法办学。

二是注重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大教职工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同时提高教师待遇。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