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许教疫防办〔2020〕30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总体部署,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服务意识
全国性的疫情防控和河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对每个人心理都产生不同程度的冲击。作为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毕业生及其家长承受的压力和冲击更大。加强心理疏导,做好人文关怀,是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对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服务与支持作为当前乃至疫情过后恢复期间的重要任务,认真研究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实际困难,动员单位集体、行业专家和社会力量,通力协作,建立台账,逐一研究加以解决,有效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扰,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各类问题,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服务指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及时了解本地本校学生和教师心理健康情况,针对重点人群,要安排专门心理咨询服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助。尤其要重点关注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值班执勤人员子女的看护和教育,为一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要重点关注被封闭社区的学生,主动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缓解思想压力,消除心理恐惧,增强心理承受能力。要重点加强对全体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老师、生活老师、备课组长的人文关怀,充分认识教师心理健康是学生心理健康的前提和保障,动员和支持他们勇于面对和积极解决特殊条件下的特殊困难,解决他们应对疫情条件下的工作和生活困难,从物质和精神上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措施。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疫情,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疫情防控。要引导广大师生,向抗击疫情的英雄个人和“逆行”疫区的英雄群体学习,激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战斗精神和坚强毅力。引导他们充分认清在大灾大疫面前、国难面前没有旁观者,只有每个人在不同的岗位奋力拼搏,才能大大缩短疫情进程,才能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二是要健全服务网络。要充分利用现有心理健康服务资源,构建学校心理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的心理危机应对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心理咨询老师、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政教和学生工作老师、学生会干部和社团志愿者等,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进行服务,扎实开展工作。三是要开通服务热线。要开通疫情防控心理援助热线和各种形式的网络辅导,将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网络服务形式告知广大师生,方便学生和家长线上咨询,使问题能及时得到回应。四是要加强家校沟通。针对假期延长等实际情况,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作用,将心理健康服务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因人因时因事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升服务质量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各地要合理安排心理教师线上值班,值班人员要全时在位,保证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打得通、有人接、服务好。要使用规范的热线服务流程,提升心理援助热线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心理援助热线服务效果。疫情防控期间,市卫健委设立许昌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心理援助热线:0374-3361021, 18539062538 周一至周日,24小时服务。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设立防疫情心理专线:0374—3325678、0374—3131509,周一到周日9:00至21:00开展服务。
请各单位2月19日12点前上报本单位心理援助热线号码。邮箱:xc2661570@163.com。
联系人:孔丽红 电话13569981509
附件:疫情期间心理援助热线统计表
许昌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许昌市教育局代章)
2020年2月18日
附件
疫情期间心理援助热线统计表
单 位 |
服务形式 (热线、其他) |
服务教师 |
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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