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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学校复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2-17 09: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做好学校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疫防办202031

县(市、区)教体(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科学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学校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学校发生、扩散,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做好复学准备,经研究,现将复学期间学校有关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建立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年级班级,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辖区街道(乡镇)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数据共享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学校要做好教职工和学生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工和学生,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除省内重点疫区外)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教职工居家隔离观察7。观察期满,经确认无临床症状的方可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全体人员(教师、学生、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认真排查假期行踪和身体状况,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为每位教师、学生、职工(包含保安、保洁、食堂餐饮人员等)建立健康档案(包含开学前在许昌7日或14日隔离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依托学校保健(卫生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学校保健室(卫生室)、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学校,根据社区(乡镇、办事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社区(乡镇、办事处)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防控物资配备标准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测温计、消毒剂、医用酒精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学前,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

2.日常通风。教室、办公室、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天保持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和管控

1.个人防护。原则上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保安等聘用人员疫情期间一律聘用许昌本地人,所有教职工防疫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戴口罩,工作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保洁、保安食堂人员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操场等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2.住宿安排。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公共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3.通勤安排。鼓励学校教职工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实行分餐制、盒饭制,不集中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教室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学校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教职工和学生健康状况。在学校大门及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立即进入隔离室,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处置

(二)落实教职工和学生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教职工和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及身体健康状况

五、处置疫情

学校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防疫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要求,做好病例学习工作及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教学活动。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本级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教学活动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教职工和学生预防知识,教育引导教职工和学生注意个人卫生。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学校,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许昌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许昌市教育局代章)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