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4-26 14:5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开展2020年度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许教202055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教研室、市直各学校:

为充分调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促进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要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许昌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今年的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广大教师和教科研工作者可在教育教学中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可操作性、独创性比较强,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适性和推广价值的一般研究课题,也可选择“重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3)中的课题进行研究。“重点课题”以今年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问题为主要内容,兼顾教学一线面临的重要问题。已经列入省级课题和其他市级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组织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许昌市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用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并进行公示;市直中小学校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推荐、公示。市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许昌市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题鉴定等管理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申报条件

课题立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并完成过县级以上课题1项或者参与过县级以上课题2项的经历(附结题证书和专家鉴定意见),参与的前两名须参与过县级以上课题1项(附结题证书和专家鉴定意见),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市直学校须有相应校级课题的经历。2017-2019立项主持过市级课题的人员不得再申请主持今年的课题,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组的研究。市级课题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市级课题。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工作,精心组织,科学论证,确保课题申报质量,并严格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分配名额(附件1)按时申报。

四、申报方式

本年度许昌市立项课题准备通过网络平台申报,具体申报过程及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的时间6月16日上午8时--19日下午6时。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遵照《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许教2019104的要求,落实好课题研究的管理工作。

联系人:赵晓蕾  涂砚清  联系电话:2983357  2983679

 

附件:1.2020年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20年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评书

      3.2020年许昌市教育科研重点课题选题指南

      4.2020年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汇总表

 


                                                                许昌市教育局

                                                               20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