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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许昌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0-09 17: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全省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教社语函〔2020〕2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3日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10月17日至23日

注:第一批次测试范围为社会人员,其他人员报名时间关注许昌教科研微信公众号,届时将另行通知第二批次报名时间许昌教科研微信公众号第二批次报名通知发布为准

三、报考方式

疫情防控要求,本年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根据个人报名信息自主选择,请考生及时关注许昌教育局官方网站和“许昌教科研”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许昌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安排通知

四、报名方法:

 1.关注许昌教科研微信公众号,点击普通话菜单栏,进入报名系统。

2.根据提示如实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业和电话等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证件照

注:一个微信账号目前只能报名一次,请使用本人实名注册的微信账号进行报名。

3.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考试日期及具体场次。

注:请根据开放的场次进行报名注意开放场次的日期与时间段。报名需要在考试前内完成

4.按照提示进行微信缴费。

注: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

5.确认信息并提交,系统直接生成电子准考证。报名成功。

注:提交信息时,请确认信息无误。信息提交之后不可更改,且无法进行退费。

 五、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地点

第一批次

测试时间:2020年10月16日

测试地点:许昌市莲城大道1276号老四高院内

第二批次

测试时间:2020年10月22至11月20日(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电子准考证为准)。

2.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

测试合格者由省语委颁发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将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发放,考生可登录 “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网”查询成绩,证书发放通知,请关注许昌教科研微信公众号

六、防疫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有关防疫工作的相关规定,自带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并全程佩戴,在排队等候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严禁相互交流,测试结束后不得在测试地点逗留。

 2.所有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在测试地点门前列队等候,依次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和健康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身份证、电子准考证、豫事办健康码、国家政务服务通信大数据14天行程码等),并接受体温检测。

3.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

1)考生考试当日实时更新的豫事办健康码不是绿色。(支付宝内搜索“豫事办”)

2)考生考试当日实时更新的国家政务服务通信大数据14天行程码不是绿色。

3)考生两次检测体温均≥37.0度。

4)考生证件不全或未提供证件原件。

 4.所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须签署《考生个人健康情况声明表》。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1)在中国政府要求的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

2)考试前14天内及考试当日,出现发烧、持续咳嗽、呼吸困难或有流感症状。

凡是瞒报的考生将对产生的严重后果负全责,本测试站将拒绝其参加考试,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6.提前完成考试的考生离开考试房间后到指定区域等待,待考试工作人员通知后方可离开考点。

7.非考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请勿在考点门口聚集或长时间等候。

、注意事项

1.考生需根据自己选择的测试场次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绿码查验,考生健康状况如有异常,将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2.考生考试时需携带电子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3.证书照片在考试现场采集。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不补测,不退费。

5.许昌测试站联系电话: 2983365    2699972



                                                      许昌市语言文字文员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