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许教研〔2021〕60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教研室、市直各学校:
根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的通知》(许教研〔2019〕10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2021年结题鉴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课题结题鉴定坚持质量第一,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注重实际价值,严把结题鉴定的质量关。对研究成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综合确定鉴定结果。
二、鉴定条件
1.2020年经市教育局批准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在许昌市课题平台提交结项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2020 年以前立项各类课题,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如今年仍未结题,市教研室不再受理其结项申请。
2.课题研究要紧密联系教育教学实践,结题报告要书写规范、概念明确、资料可靠、分析严密、逻辑清晰、论述全面、方法适当、结论可信,字数不少于8000字。
三、材料要求
(一)2020年以前立项课题结项
1.结题鉴定书(附件1)和结题报告(附件3)各一式3份。
2.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1套,包括:立项通知书(复印件)、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或研究实施方案)、中期报告、结题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成果、资料照片等胶装成册,结项所交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3.各单位须提交《2021年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4)1份(EXCEL版格式,排列顺序与申报材料顺序保持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每项课题单独包装成一袋,袋外粘贴一张结题鉴定书封面,以便分类编号。
(二)2020年立项课题结题
1.2020年度批准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包括一般课题与重点课题),课题过程积分80分及以上的可以申请结题,结题不报送纸质材料,需通过“许昌市课题管理平台”申报,相关结项电子材料请提前准备。
2.网上申报方法如下:
由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使用课题帐号登陆“许昌市课题管理平台”(网址keti.xcxzk.cn),点击本课题首页“结题”按钮进入申报页面,提交结题鉴定书、结题报告、结题报告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30%)、课题过程性资料。过程性资料编辑到一个word文档中,不能超过400M。不建议上传视频类资料,如有(不能超过300M)作为附件上传即可。
3.申报时间
结题申报材料上传时间是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截止日期后申报平台无法录入信息,另外建议避开最后两天的高峰期,以便顺利上传各项资料)。
4.技术支持
如果平台在使用过程中有问题,请联系15517152095(温工,企业微信也是此号)。
5.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须报送“2021年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Excel文件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要求汇总的信息格式正确、规范完整。
四、材料报送
结题材料由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相关教育科研部门统一汇总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6月15日-6月16日
联 系 人: 赵晓蕾 联系电话:2983357
报送地址:许昌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304室
许昌市莲城大道1276号
附件:1.2021年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书
2.2021年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过程材料目录
3.结题报告文字格式要求
4.2021年许昌市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汇总表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