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教育局就“市直12所学校校长及局属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18万元,超出者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需求
“许昌市直12所学校校长及局属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需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进行。拟审计的12家单位名单及资产总额情况在报名时提供。
(一)审计内容
1.是否依法依规履行经济管理职责以及任期内经济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
2.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是否符合规定;?
3.教育经费的筹集情况如何,是否逐年增加,各项收入是否纳入“收支两条线”,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流、挤占、挪用收入问题;?
4.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能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5.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有无违法违纪和损失浪费间题;?
6.单位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管理是否规范;
7.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
8.设备购置、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工程建设、银行贷款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程序是否符按规定执行,是否取得预期成效,是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财经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
10.有无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间题;?
11.单位和经济贵任人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的情况;?
12.委托部门或内部审计机构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评价原则
在审计评价中,扣紧经济责任主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谨慎稳健的原则。
(三)审计报告
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实施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委托、授权依据;?
2.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等基本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务隶属关系等;?
3.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状况,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4.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
5.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的评价,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间题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6.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意见及依据,有关改进建议;?
7.需要反映的其他情况。
三、投标条件
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需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以来具有从事行政事业单位的类似审计经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委托合同及审计业绩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基金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工作5年及以上(含5年,以首次取得注册证书时间为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成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2021年10月12日下午5:30前,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6.企业资质证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担任其它项目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8.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执审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审计业绩报告等);
9.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0.拟投入本项目成员的劳动合同;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基金的证明材料),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特别提示:上述所有证件除特殊要求外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和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不允许盖专用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
五、其它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列需求为最低要求,投标服务品质不得低于最低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2.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须承诺所有审计业务按照《河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否则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项目报价由总价和被审计单位分拆报价组成,各分拆报价应大抵按照各单位资产总额比例确定,且分拆报价之和不高于总价。
5.中标后需与被审计单位按照对各单位的分拆报价分别签订审计服务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完成期限不超过30日历天。
6.产品验收方式:采购产品为审计服务,审计报告完成后予以验收。
7.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由各被审计单位分别一次性付清。
六、报价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表。包含总报价以及12家被审计单位拆分报价。报价表格式自拟。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服务承诺。
七、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最低有效总报价的为中标服务商,所报分拆价格为各被审计单位最终发票结算价。
八、中标后,服务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服务,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方式按合同约定准时交货。
九、本次询价开标时间定于2021年10月13日9:00。地点为许昌市教育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1916室),当场开标。
联系人:程光明 电 话:2699889
许昌市教育局
2021年10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