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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许昌市第二批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27 19: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和《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豫教人〔2003〕27号)的规定,2023年上半年许昌市第二批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认定通过人员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两种方式进行。

一、现场领取

时间:2023年7月31--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许昌市民之家(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4楼401室。

要求:

1.“学历证书信息”状态是“已核验”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2.“学历证书信息”状态是“待核验”人员(短信予以通知),现场领取时,提交①毕业证书原件(含复印件),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他人代领的,请携带代领人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

联系电话:0374--2968189。

二、邮寄领取

选择邮寄领取的证书,将于8月7日左右邮寄,具体以邮政部门业务时间为准。请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接收证书。

三、注意事项

随同教师资格证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待招录为在编教师后,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送交编制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存入个人档案。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构申请补办,请个人妥善保存。

 

 

许昌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