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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最美职工”候选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1-23 15: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 许昌市总工会关于开展选树宣传许昌“最美职工”活动的通知》(许工文〔2023〕75号)文件,经各单位自主申报、征求意见、综合评议等环节,拟确定1个“最美职工”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工会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创业服务中心b座1908;联系电话:0374-2699812.

 

“最美职工”候选人拟推荐对象:许昌实验小学   宋素君

 

市教育局工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