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以“立德树人、明礼尚善”为根本任务,以培育核心素养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重点实施“四明八行”(明做人之理、明做事之法、明求学之道,明生活之方,践行友善、诚信、规则、合作、善学、创新、勤俭、责任)德育提升工程,培养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优秀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升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品质,形成人人讲道德、处处见文明、事事知礼仪的社会氛围。
——力争形成德育课程系列化、德育活动特色化、家庭教育资源共享化、育人环境和谐化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格局,打造我市的德育品牌。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三贴近原则。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既要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从他们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循序渐进。
(二)坚持知行合一原则。针对学生成长中的问题,开展感动生命、震撼心灵的系列化魅力德育主题活动。既重视课堂教育,更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注重自觉实践、自主参与。引导未成年人在学习道德知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
(三)坚持家校合作原则。把家长和未成年人的需求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解决家庭教育中的突出问题。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确立家庭教育工作目标,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为家长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形成家校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力。
四、创新德育模式,开展十项主题教育活动
(一)开展“好习惯”养成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综合素养。全市中小学校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从最基本衣、食、住、行、交往、卫生、居家、外出、独处、环保、资源节约等方面入手,开展好习惯养成教育。一是学校积极探索好习惯培养的途径、方法和评价方式,要注意发挥各种方式和途径的综合作用,增强养成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合理规划各项养成教育活动。二是不同学段、不同类别的学校认真分析学校的特点、文化传统和生源状况,提炼学校的学生核心习惯基本元素,形成一套与本校实际相适应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校本模式。三是学校积极开发和积累“好习惯”教育的课程资源,包括文本资源、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等,最终形成好习惯教育系列课程。四是深入开展“文明许昌”系列活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学雷锋做美德少年”“我们的节日”“经典诵读”“我为许昌代言”等系列活动,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各学校要把培养学生的文明礼仪习惯作为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开展“文明校园”评选活动。
(二)开展“与日月同行”讲诚信活动,培育未成年人诚信品质。以诚信培育作为全市教育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引导和帮助中小学生养成诚信学习、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立身的良好习惯,带动社会文明水准的提升。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积极营造诚信校园氛围。通过学校设置诚信书店、诚信考场等诸多点位,开展“我为诚信代言”“诚信知识进万家”“诚信绘本故事创作”“寻访身边诚信”“讲诚信——家庭故事会”微视频等系列活动,引导学生用行动和承诺诠释对诚信的理解。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诚信少年”评选活动,在中小学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充分发挥正面评价和典型人物的引导作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升。把诚信落实到全体教师的教育言行上。通过教师的示范引领,构建优质的师生关系,激发学生自觉诚信的内在动力,用教师的诚信言行营造诚信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爱心传递”活动,培育未成年人仁爱友善品质。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温馨百合”“情满校园”等“爱心传递”主题活动,让学生在体验中学会爱、感受爱、传递爱,在学生心中播下善的种子,让善行充满孩子心田。各学校要通过具体措施,通过确定关爱对象等方式,让每一位学生体验到关怀着别人、也被别人关怀着的双重角色,体验到奉献付出的快乐。活动要体现师生共同参与,同时以招募家长志愿者的方式,鼓励家长和师生一起积极参与,走出校门、走向社会,家校共同努力把关爱、欣赏、奉献、感恩传递给我们身边的人,落实到孝敬父母、尊师敬友、邻里守望、关爱家乡的活动中去。
(四)开展“阳光校园”活动,培养未成年人规则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进校园活动,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帮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每年开展一次集中送法活动、一次法制共建竞赛活动、一次阳光评选活动。
(五)开展“百团大战”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合作和创新精神。各学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优势,组建形式多样的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全员参与的社团活动,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各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档案。
(六)开展朋辈“手拉手”关爱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意识。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困生及孤残、留守等弱势人群中未成年群体,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手拉手”帮扶活动。立足青少年天性向善、积极向上、渴望了解社会的年龄优势,组织学生志愿服务团队,把参加社会服务活动作为学生学业素质评定的重要方面,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参加公益社会服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服务他人、服务家乡、服务社会,开阔眼界,增长能力,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养成乐于奉献的人生境界。
(七)开展家庭教育系列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向善勤俭、责任担当品质。建立“幸福家长驿站”。定期开展家教讲座、家教沙龙、家教研讨,策划与家庭教育相关的各类主题活动。开办家长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家长学校,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面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开展“讲家风、忆家史、谈家训”活动。各学校要树立家教、家风典型,每年利用“重阳节”,邀请家长讲述自己家风、家训、家史,通过家长言传身教,培养未成年人勤俭、责任担当的品质,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的家庭和校园环境。开展“五个一陪伴活动”,即父母和孩子一起运动、一起阅读、一起体验、一起互诉心声、一起面对挫折,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八)推行“阅读升级”活动,培育未成年人的家国情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打开一本书”“亲子阅读”等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基础上,积极推行“阅读升级”活动,创新活动平台,引导学生真正走进书的世界,体验读书的乐趣。活动分为基础级三个等级和提升级三个等级总共6个等级的阅读级别,以“升级”的方式,分别在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中实施。整合目前各学段中的各种阅读活动,形成全市层面的规范、完整、有序的学生课外阅读计划,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让学生爱阅读、会阅读、享受阅读。“阅读升级”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九)开展“仪式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尊重生命、规范行为。全市中小学借助学生成长的不同节点,进行小学一年级“入学仪式”、小学六年级“成长仪式”、十四岁“青春仪式”、十八岁“成人仪式”等教育,还可涵盖“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入队仪式”“颁奖典礼”等。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特色鲜明的仪式教育,学校要引导家长开展家庭仪式教育,通过多种“仪式教育”,唤起未成年人对生活、生命的热爱和尊重。
(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健全人格。一是市、县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确保学生在遇到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困惑,能在第一时间联系求助渠道。二是学校建立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培训、组建班级心理委员,为学生建立绿色、黄色、橙色“三色档案”,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监护网络。三是学校要有计划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其重点是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内容。四是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五是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六是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七是继续开展“生命教育”,每年10月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常抓不懈。
(二)创新载体,形成品牌。组建市级德育研发团队,研究德育课程,指导德育工作,破解德育难题。创新德育教育模式,全方位参与到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中。要树立品牌意识,打造工作品牌,依法运作和维护品牌,不断扩大品牌活动在青少年中及全社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综合评价,务求实效。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仅以学业水平为主的评价方式,评价结果作为中考录取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对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专项目标管理,逐项落实责任,保证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四)建立机制,提供保障。市教育局成立许昌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要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和工作考核体系,科学管理,严格考评。市教育局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并对考评结果进行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