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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教育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4-02 14: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局两个文明建设成果,开创全市教育工作新局面,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文明委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促进工作的原则,紧密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大局,通过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达到以创建强素质、提效能、正作风、树形象、促发展的目的。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二、创建目标

2019年,通过省级文明单位评审,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 1月1日到2月29日)

1.健全组织

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杨钧安

副组长:马京克 代廷安     张文敏 赵建鹏 王国防  裴中良  方森林  郑保社

 员: 李晓星 杨继奎 李阿喜 徐俊亭  陈明超  李瑛

李新明  于东恩 关雁军  陈松涛  崔民初 李卡 冯璞栋 菅建国 吴良  胡晓甫 王长智  黄明安  

办公室主任:裴中良(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 李晓星 杨继奎

同创单位明确一名创建工作联络员,负责创建活动的协调联系。

2.制定方案及行为规范标准

1)制定硬件改善方案。主要包括:设置创建宣传标语、板报、工作职责等;职工活动室、图书室、荣誉室设置,活动器材、图书资料和学习用具添置(由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招办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

2)完善“四型机关”创建机制(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3)完善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4)制定文明科室(窗口)标准(办公室负责);

5)制定文明职工标准(办公室负责);

6)制定文明楼院标准(办公室负责);

7)制定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

8)制定职工文体活动方案(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负责);

9)制定治安综合治理方案(学校安全科负责);

10)制定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办公室负责);

3.组织协调

1)成立局创建办,拟抽调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确定人选);

2)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市文明办汇报创建工作情况,争取支持(局领导负责);

3)积极与评委和考核人员沟通协调(局领导负责);

4)局创建办与有关部门沟通,学习兄弟单位创建经验和做法(局领导负责)。

4.开会动员

拟定于3月中旬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明确标准,明确任务,明确要求,鼓舞士气,形成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局领导负责、局创建办组织)。 

(二)组织实施阶段( 2月29日---7月10日)

1. 撰写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请示并上报市文明办(局创建办负责);

2. 硬件改善工作(办公室负责);

3.举办机关干部学习论坛,通过专家讲座、演讲、撰写学习体会等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增强学习效果(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负责);

4. 组织开展创新建议征集活动,创新型机关建设要坚持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年底组织工作创新评比活动(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5. 坚持机关效能检查周小结,月报告制度,在直属机构,直属学校开展执行力提升活动(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6. 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教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整改落实机制(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7.按要求认真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两周组织一次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局直属机关党委负);

8.争创文明科室(窗口)工作。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按标准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

9.争创文明职工工作。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初评,推荐1—2人(10人以下单位推荐1人,10—30人的单位推荐2人)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命名表彰,树立典型;

10.文明楼院创建工作。按照文明楼院标准,加强管理,完善设施,美化、净化生活环境(办公室负责);

11.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

12.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师资培训科负责);

1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制度健全,经常检查,不出纰漏(学校安全科负责);

14. 计划生育管理规范,措施得力,“四率”达到100%(办公室负责);

15.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确保思想道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广泛开展“十万学生文明礼仪进家庭”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提高活动成效(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负责);

16. 组织开展好“七个一”活动

一是请市文明办负责同志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一次思想道德建设专题教育课(办公室负责);

二是由局主要领导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一次党课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三是组织一次师德师风征文及演讲比赛,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师资培训科负责);

四是组织一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考核竞赛(局直属机关党委负);

五是组织一次机关应用文体知识考试(办公室负责);

六是组织一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知识测试(办公室负责);

七是组织一次机关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活动(办公室负责)。

17. 研究确定参加群众评议和考试测验人员,同时组织学习培训,坚持每月模拟测验一次,无特殊情况,人员不得变动(办公室负责);

18. 创办精神文明建设“简报”、文明创建宣传窗(栏),定期报道创建活动动态,宣扬创建典型,指导创建活动开展;在许昌教育网开辟“精神文明建设专栏”(局创建办负责);

19.每两周(周一)向局党委汇报一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提请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较大问题(局创建办负责);

20.收集整理2016年至2019年获奖证书及奖牌(办公室负责);

21.完善创建档案,收集整理2017年至2019年文明创建资料(局创建办负责);

22.认真准备和做好正式考核前的模拟考核工作,以迎接市文明办来我单位实地考核(局创建办负责);

23.邀请市文明办及有关单位领导来单位检查指导工作1——2次(局创建办负责);

24. 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要认真落实卫生制度,经常保持和做好日常卫生工作(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

25. 创建活动经费保障,实报实销(办公室负责)。

26.“学习强国”APP注册学习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局直属机关党委负

(三)自我检查改进阶段(7月10日至31日)

1. 对各项软硬件设施改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局创建办负责);

2. 对局机关创建活动情况进行初步总结,分析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局创建办负责);

3. 请市文明办及相关考评人员到我单位进行初步检查(局创建办负责)。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31日)

1. 局主要领导向市文明办汇报我局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2. 局创建办正式向市文明办提交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评审申请;

3. 迎接检查(办公室负责)。

1)准备汇报材料;

2)汇编创建活动情况图片;

3)制作反映我单位创建活动的电子幻灯片。

备注:组织实施阶段的各时间段根据文明办最新通知进行调整。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性综合工程,是我局今年的重点工作。各科室、各单位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是本科室、本单位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确保创建工作领导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标准到位、奖罚到位,保证各项创建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

(二)严格实施奖惩制度。各科室、各单位及每个干部职工在创建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创建办公室每两周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对创建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对因工作不力或工作失误给创建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二年内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二年内不予提拔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