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共教育便民利民服务清单
一、 民办学校办学事项审批
事项类别 公共教育
主管单位 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 市教育局
服务分类 便民利民服务
许昌市公共教育便民利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民办学校变更 |
备注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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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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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1、受理2、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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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学校提出变更事项的书面申请报告2、学校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 3、若涉及举办者的变更,原举办者和变更后的举办者签订的变更协议 4、审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学校财务报告和学校出具财务清算报告 5、变更后的学校章程 6、变更后拟任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履历7、变更后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文件8.新增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文件9、举办者变更引起出资人或出资额变动的,需提交由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10、变更办学层次、类别的,按新申办民办学校的标准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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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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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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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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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许昌市市民之家405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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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296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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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公共教育
主管单位 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 市教育局
服务分类 便民利民服务
许昌市公共教育便民利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民办学校终止办学 |
备注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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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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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1、受理2、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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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书面申请报告2、学校董事会关于终止办学的决议(附董事成员名单及签名)3、审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学校财务报告4、出具终止办学后学校财产清偿报告和在校学生安置方案 5、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学校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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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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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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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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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许昌市市民之家405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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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296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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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核定
事项类别 公共教育
主管单位 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 市教育局
服务分类 便民利民服务
许昌市公共教育便民利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核定 |
备注 |
办理依据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许政办[2015]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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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教育局资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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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1、受理2、审核3、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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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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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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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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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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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许昌市市民之家405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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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296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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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
事项类别 公共教育
主管单位 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 市教育局
服务分类 便民利民服务
许昌市公共教育便民利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
备注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五号 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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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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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1、受理2、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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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监护人及儿童当地户籍薄及复印件;2、监护人及儿童当地居住证明及复印件;3、当年招生文件要求出具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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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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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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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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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许昌市市民之家405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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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296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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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公共教育
主管单位 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 市教育局
服务分类 便民利民服务
许昌市公共教育便民利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转学 |
备注 |
办理依据 |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基一[2014]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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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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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由学校收集转学申请到学籍网上申报,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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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房产证、户口本、转学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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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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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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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新学期开学的前两个月,跨省转学不受此时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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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许昌市创业中心B座20楼20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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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296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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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公共教育
主管单位 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 市教育局
服务分类 便民利民服务
许昌市公共教育便民利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休学 |
备注 |
办理依据 |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基一[2014]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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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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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由学校收集休学申请到学籍网上申报,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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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学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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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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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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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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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许昌市创业中心B座20楼20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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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296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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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公共教育
主管单位 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 市教育局
服务分类 便民利民服务
许昌市公共教育便民利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
备注 |
办理依据 |
初中、小学当年的招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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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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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暂住地教育局报名登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安排” 的原则,结合生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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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户口本、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半年以上)或务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需租赁地社区警务室审验盖章)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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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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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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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秋季开学前一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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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许昌市创业中心B座20楼20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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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296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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