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7日至23日,市教育局副县级干部牛振亭,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樊振刚一行对各地申报的21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实地验收。
根据考核指标和考核程序,考核组查看了学校校风校貌、基础设施、校园周边环境、创建依法治校档案资料等,了解了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学校负责人向考核组汇报了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绩和特色等。考核组对各学校创建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要求。各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要提高学校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升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改革的能力,整体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在全面达标基础上,突出创新性、示范性和引领性,体现出本校依法治校鲜明特色。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不断巩固创建成效,秉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引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创建达标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治示范校创建,真正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