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固废产生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增固废100亿吨左右,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亿-700亿吨,固废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近年来,我国开展了多种相关推进工作。
2017年,住建部在全国46个城市推进强制垃圾分类制度。
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方案》强调这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充分利用、处置安全的目标”。
2019年5月5日,生态环境部首先公布深圳市、三亚市、北京市亦庄等16个城市、地区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18部委联合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十四五”时期需编制、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城市和地区总数为149个,包括4个直辖市的32个区(开发区)、109个地级城市和8个县(国家级新区)。110个城市和地区成立了领导小组,约95%的城市和地区建立了工作协调、信息通报、考核、简报等机制。
2023年是国家“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节点,“无废城市”建设可以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对于在城市整体层面实现碳减排十分必要,且二者在目标和路径上具有协同性,应协同推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