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向广大中小学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养成尊法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不法侵害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许昌市教育局、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许昌市委、许昌市妇女联合会、许昌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阳光校园 德法共建”2024年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在全市中小学校继续开展“阳光校园 德法共建”2024年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2024年2月26日,组织小学生观看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交通安全常识,组织中学生观看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预防电信诈骗、交通安全常识等内容。《通知》还就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进行了安排。
供稿: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