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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许昌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2-13 16: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执法主体

许昌市教育局

二、执法人员

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具有执法证人员16人(附件1)

三、执法领域

许昌市

四、执法范围

教育系统

五、主要职责

许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联系电话、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联系电话已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查询路径: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法定公开内容--政府机构。

六、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管理条例》

9.《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12.《新闻法》

13.《信息公开条例》

14.《保守国家秘密法》

15.《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

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服务对象、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图)等事项

许昌市教育局负责办理的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详见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许昌教育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目录: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department/001003020002041?region=411000000000&creditCode=11411000005747234L

八、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可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许昌市教育局各科室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附件2)

九、监督方式

自觉接受人大、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

驻局纪检监察组:0374--2699978

十、办公地点和咨询电话

许昌市东城区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19楼,联系电话:0374-2699800

十一、救济方式

1.行政相对人在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或其他行政事项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2.行政相对人对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或者其他行政事项等行政执法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许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当地区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