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公告】许昌教育局关于许昌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等四单位资产清查及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1-04 18: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况

许昌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许昌市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许昌市电化教育馆(许昌市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许昌市教师服务中心)、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四个单位均属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单位资产为国有资产,单位地址在许昌市莲城大道1276号。截止2023 年12月20日,许昌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固定资产总额为39.32万元,许昌市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固定资产总额为19.27万元,许昌市电化教育馆(许昌市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许昌市教师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为17.36万元,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固定资产总额为121.13万元。

(二)服务内容

对许昌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许昌市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许昌市电化教育馆(许昌市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许昌市教师服务中心)、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四个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及财务收支审计。

(三)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对四家单位的资产清查和财务收支审计并分别出具相关报告。

二、询价须知

(一)响应方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及财产清查和财务审计相关资质;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许昌地区企业。

(二)报价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1.报价表(附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

3.报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服务方案。

(三)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提交方式

按格式要求编写报价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报价表及其附件材料密封包装并加盖密封章。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提交到我单位(详细地址附后)。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7时。

三、评标及合同授予标准

在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条件下,取报价最低者为委托单位。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以报价文件送达时间顺序排名,送达时间在前的名次靠前,名次第一的最低报价单位即为委托单位。报价方案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视为废标:

(一)报价高于询价函规定上限控制价;

(二)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三)报价表未按照询价函要求密封包装并加盖密封章;

(四)工作周期、服务要求未响应询价函要求。

四、控制价

最高上限控制价为14567元。

五、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许昌市教育局

   :许昌市龙兴路创业大厦B座20楼2016房间

:程光明

联系电话:13619884699  

 

附件:投标报价表

 

 

许昌市教育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