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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遴选市直教育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2-20 09: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高质量完成市直学校教育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选用实力强、技术好、信誉高的施工企业,为市直学校教育教学提供高效、优良的基础性服务,经与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接,计划遴选6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机构),为市直学校教育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本次遴选代理公司(机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3年。

一、遴选对象

在许昌市中心城区区域内有固定办公(派驻)场所的招标代理公司(机构)。

二、遴选条件

(一)公司(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公司(机构)近三年业务工作正常运营,运营期间无不良、被处罚记录,没有劳务纠纷,没有拖欠薪资,没有处于被诉讼、破产、被责令停业,不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公司(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公司(机构)须具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证明(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提供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三、报名时间

有意向为教育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服务的代理公司(机构),请于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30日(正常工作日)到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楼1915房间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四、报名材料

(一)公司(机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司(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包括公司(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交原件、复印件,原件经审阅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

五、现场考察

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报名企业的办公场所、办公环境、人员配置、主要业绩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考察情况,确定初选入围公司(机构)。被确定入围公司(机构)和投标、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遴选资料

初选入围企业参加综合选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基础资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业绩相关证明(需提供网上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代理合同,申请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廉洁自律承诺书;

6.服务方案;

7.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

8.企业近三年获得荣誉;

9.公司(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七、遴选办法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评标过程由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邀请驻局纪检组参加监督。

 

附件:1.评标标准

2.廉洁自律承诺书

 

许昌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