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许昌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许教综〔2025〕28号)和《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许昌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许教综〔2025〕29号)要求,经单位推荐、逐级审核、市级综合评审,现将2025年度全市实践教育基地评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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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许昌市实践教育基地评审认定结果名单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