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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许昌市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6-03 18: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报名

1.招生对象

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普通高中。

2.报名办法及时间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应届初中毕业生随就读学校报名,社会考生到指定报名点报名,今年中心城区的社会考生和返城考生报名点安排在许昌市二中教育集团九中校区。我市中招考试预报名工作于3月份结束,补报时间为6月2日-7日,逾期不再接受补报。

二、志愿

1.志愿设置

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考生志愿由其教体局设置,中心城区志愿设置为5个批次,具体如下:

提前批3个批次,每批次设置一个志愿。批次分别为:第一批为省级提前批面向全省招生的航空实验班;第二批为省级提前批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第三批为市、县级提前批面向属地招生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普通批2个批次,共4个志愿。第一批次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次为高收费类。中心城区第一批次设置3个志愿,第一志愿为:许昌高级中学;第二志愿为许昌实验高中、许昌第二高级中学、许昌市第三高级中学;第三志愿为许昌市第八中学。中心城区第二批次设置一个志愿,为高收费类项目或学校:许昌高级中学面向中心城区招收的中澳国际班、东城高级中学、宇华实验学校、魏都中学、开发区新时代精英学校。

2.志愿填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实行考前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可填报所有批次学校志愿,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某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志愿填报界面的调剂选项我市不适用,考生是否选择不影响正常录取);意向上中职或中专的考生也可不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志愿填报,全市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为6月4日-6月8日。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初三年级考试全省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计入总分。

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部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方式的通知》(教基〔2024〕382号)文件要求执行,成绩按照等级方式呈现。

2.时间、分值

                 2026年河南省初中学业水平统考科目考试安排


四、录取

1.录取原则

2026年中招录取中,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总分值为730分;等级分科目为:生物、地理。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照计分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生物、地理两科等级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限制性条件,录取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应均为C等及以上。

2.录取顺序和时间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全面实行网上录取。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12日—18日,普通批录取时间为7月20日—30日。我市普通批次按照“全市同步、分批进行”的原则进行录取,普通批次录取顺序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中心城区第一批次录取时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每个志愿录取时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分配生;中心城区第二批次录取在第一批次之后进行,按照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

各县(市)、建安区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建安区教体(育)局根据省“河南省中招平台”的录取要求确定,参照市教育局录取时间同步进行。

3.补录

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依照剩余计划进行补录。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提前批次或普通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并须填报一个征集志愿。补录学校对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按中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补录分数线不得低于批次录取分数线。

4.录取查询

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新生注册

各普通高中根据录取结果及时将录取通知发放给每位考生。考生接到录取通知后,按照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高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五、相关政策

1.分配生

扩大指标到校在公办普通高中的实施范围,今年中心城区设置分配生学校有:许昌高级中学、许昌第二高级中学、许昌实验高中、许昌市第三高级中学、许昌市第八中学,分配生计划比例不低于60%。享受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籍生且连续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各初中学校要对享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接受监督,确保分配生资格准确无误。

2.中考政策性加分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3.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

4.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组织中招工作,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十五项严禁”。

5.规范志愿填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各初中学校应在考生填报志愿前,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和家长要综合考虑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慎重填报志愿。学校要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不得限制学生报名和填报志愿,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确保填报的志愿是学生和家长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