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市、区)规范和加强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提高政治要求,严格选任标准,加强队伍管理,从公办学校党务干部中、从教育督学中、从教育部门行政人员中择优选派政治立场坚定、有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名党建指导员可派驻1至3所民办学校,充分发挥党建宣传员、辅导员、引领员、联络员作用,助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幼儿园)选派党建指导员452名,建全健全了一支能力优秀、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员队伍。
一是当好宣传员,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民办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二是当好联络员,及时传达上级党建工作精神,把党的群众路线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教育部门反馈民办学校需求意见,帮助学校稳定教职工队伍,凝聚力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当好辅导员,指导民办学校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开展党建工作,为学校党建出谋划策,指导学校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建设,指导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建设,征求学校和党员教师意见,开展党群活动。
四是当好引领员,指导学校结合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