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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7-10 18: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精神,经单位推荐、逐级审核、征求意见、集体研究以及省级初审,现将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7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推荐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699823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创业大厦B座2006房间。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3.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对象

4.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