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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许昌市教育局 关于市直学校资金管理暨党组织书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选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5-21 17:4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许昌市教育局2026年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市直学校资金管理使用暨党组织书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确保按照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现面向社会选取实力强、业务精、信誉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

一、项目名称

市直学校资金管理使用暨党组织书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二、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涵盖市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19所公办学校2023-2025年度各学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不含学校食堂),以及原许昌市第五高级中学、原许昌实验中学、许昌市毓秀路小学、许昌实验小学4所学校原党委书记任期内各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情况。如有必要可延伸至相关年度。

本次审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计机构同步出具各学校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报告和相关学校经责审计报告。

三、项目控制价

本次审计服务费最高限价:45万元(450,000.00元)。各被审计单位与实施审计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审计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各被审计单位承担。

四、选取对象及项目需求

在许昌市中心城区区域内有固定办公(派驻)场所的第三方审计机构。项目需求详见附件4-5。

五、选取条件

(一)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机构近三年业务工作正常运营,运营期间无不良、被处罚记录,没有劳务纠纷,没有拖欠薪资,没有处于被诉讼、破产、被责令停业,不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机构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五)机构是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许昌地区企业;

(六)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具备行政事业性单位审计等审计工作5年及以上(含5年,以首次取得注册证书时间为准),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七)机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八)本次专项审计工作分4个小组同时开展。一是学前及小学阶段:许昌实验幼儿园、许昌第二实验幼儿园、许昌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许昌实验小学、许昌市毓秀路小学;二是初中及特殊教育阶段:许昌市第一中学、许昌市第二中学、许昌市第三初级中学、许昌市第六中学、许昌市第九中学、许昌市第十二中学、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是普通高中阶段:许昌高级中学、许昌第二高级中学、许昌市第三高级中学、原许昌实验中学、许昌市第八中学;四是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许昌工商管理学校、原许昌市第五高级中学(许昌科技学校)。

每个小组由1名注册会计师作为本组项目负责人,每个小组派出3-4名本单位审计人员,合计派出不少于12名审计人员。

六、报名时间

有意向为教育审计工作服务的审计机构,请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不含周六、周日)持相关材料到许昌市教育局2016房间(龙兴路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楼)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七、报名材料

(一)机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交原件、复印件,原件经审阅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

八、现场考察

报名截止后,市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报名机构的办公场所、办公环境、人员配置、主要业绩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考察情况,确定初选入围机构。被确定入围机构和投标、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投标资料

初选入围机构参加综合选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基础资料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机构业绩相关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申请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廉洁自律承诺书;

7.服务方案;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

9.机构近三年获得荣誉;

10.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审计项目投标报价表。

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评标办法

本次审计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招标。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评标过程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联系人:王老师    0374-2699889

 

附件:1.评标标准

2.廉洁自律承诺书

3.市直学校资金管理暨党组织书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投标报价表

4.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市直教育系统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5.许昌市教育局市直学校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实施方案

 

许昌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附件1.pdf 附件: 附件2.pdf 附件: 附件3.pdf 附件: 附件4.pdf 附件: 附件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