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教综〔2022〕48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中小学实践教育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环节,也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办技装〔2022〕62号)要求,为总结交流经验,提高我市中小学实践教育活动课教学水平,推动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同时选拔优秀教师参加河南省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许昌市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实践教育基地教师、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中小学校实践活动课教师。
二、评选要求
1.参评实践教育活动课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规定的实践教育活动要求为基本依据,以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为导向,强化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2.参评实践教育活动课必须由教师本人自主选题、设计和创作,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实践育人、活动育人的教育理念,面向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主体应彰显本单位、本区域特色。
3.参评实践教育活动课上报教案一式三份。每节课授课时间不超过50分钟。
4.参评实践教育活动课必须经县(市、区)、各学校逐级评选推荐。参加过往届评选并获奖的实践教育活动优质课不再参加评选。
5.每节课可报指导教师一名。
三、优质课上报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奖次设定及比例
市级实践教育活动优质课评选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为上报数量的15%、25%、35%。荣获市级优质课特等奖的前三十五名将推荐参加河南省教育厅省级实践教育活动优质课的评选。
五、评选办法
1.市教育局成立许昌市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从市级实践教育专家库中随机选定,分中、小学组,每组由五名专家组成,负责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推荐的实践教育活动课采用现场授课形式进行评审。具体评审细则随后下发。
2.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条件程序、结果公开,同时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评选全程进行监督。
3.评选程序:
(1)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先行进行初评。
(2)在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评选推荐基础上组织市级评选。
六、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于2022年5月21日前将优质课推荐表(附件1)和本节课教案(一式三份)、评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统一报许昌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同时电子版上传邮箱xcqjb201709@163.com。
地 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西楼五楼
联系人:牛利锋
联系电话:2699836 13513748077
七、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制订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初选活动。要督促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校为参评教师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为教师上好实践教育活动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优中选优,确保质量,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活动课水平。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推荐表
2.许昌市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上报名额分配表
3.许昌市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汇总表
2022年3月18日